乡村医生养老问题

信件编号: 20210311001 来信时间: 2021-03-11 09:29
信件类型: 咨询求助 姓名: 李****
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想帮我母亲咨询一下关于乡村医生的问题,老家是八公山区山王镇王巷村的,母亲是一名乡村医生,一辈子都辛辛苦苦的在基层行医,帮助乡村邻里。现在已经65多岁了,前几年也去有关政府咨询申请乡医养老问题,办好后每个月发放500元左右的生活费,至今还是这个数,都达不到淮南市最低人均工资水平,因此我想恳请领导能否提高退休乡医的待遇,万分感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时间:2021-03-15 09:2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八公山区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发放标准是依据《关于做好调整退出村医生活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卫基层[2018]34号)、《转发〈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调整退出村医生活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淮卫基层[2018]410号)文件规定:工作年限累计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528元。发件人李先生的母亲张女士为八公山区山王镇王巷村退出村医,累计工作年限为36年,目前已享受每月528元的补助。经与李先生电话沟通,将相关政策给予解答,并说明如果上级文件对补助标准有所增加,八公山区会及时进行调整,李先生表示接受,并对答复较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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