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淮南阳光医院增加床位的批复
淮卫医〔2019〕217号
关于同意淮南阳光医院增加床位的批复
田家庵区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淮南阳光医院增设床位的申请报告》(田卫健〔2019〕19号)文件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经实地核查并研究,同意该院编制床位增加到102张。
望你委督促该院,按照《安徽省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安徽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继续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此复。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