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2年8月3日)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2年8月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淮卫传罚 [2022] 2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 |
张皓口腔诊所 |
违法行为类型 |
张皓口腔诊所未使用专用包装物收集医疗废物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处罚依据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
行政处罚机关 |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