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2年11月11日)

发布日期:2022-11-11 15:51     来源:卫生监督二科     阅读: 次    字体:[]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淮卫医罚[2022]19

行政处罚当事人

魏治明

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独立执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630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行政处罚机关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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