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私自用车,乱收费

信件编号: 20240329001 来信时间: 2024-03-29 18:15
信件类型: 举报投诉 姓名: 袁****
内容: 本人亲属于2024-03-27入住于寿县中医院,2024-03-28,因心梗待排,寿县120急救中心寿县中医院站点急救车转运至淮南第一人民医院,急救人员未按照标准收费,违规收费400元。既然车子是寿县急救中心寿县中医院站点正规急救用车,随行人员也是站点在岗工作人员,这趟任务竟然在寿县120指挥中心查询不到,请问急救人员能够不在指挥中心调度下私自出车吗,在淮南市院前急救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未经120急救指挥中心调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调用值班救护车执行非急救任务。请问寿县中医院相关人员行为是否违反淮南市院前急救管理办法!!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时间:2024-04-07 10:2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寿县卫健委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寿县120院前急救只限于本县范围内,跨县(区)不在院前急救范围之内。患者2024年3月28日入住于寿县中医院,于2024年3月29日因急性心梗需要转诊转院至淮南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因寿县中医院非急救转运车辆在春节期间转运急诊患者到合肥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目前车辆在4S店维修,考虑患者病情紧急,医院急救站使用二线院前急救车辆按非急救转运处置,将患者转运至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参考市场价收费共计400元,发票已经开出(患者家属未来取),不存在公车私用以职谋利行为。4月1日下午14时46分寿县中医院急救站负责人与患者家属沟通说明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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