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3年2月8日)

发布日期:2023-02-08 10:51     来源:卫生监督一科     阅读: 次    字体:[]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023001

行政处罚当事人

淮南东方医院集团李郢孜医院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机关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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