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卫健委开展2020年度“优质服务基层行”市级督导评审工作

发布日期:2020-11-06 15:54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 次    字体:[] [] []

2020年10月26日始至11月2日, 淮南市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科组织市级专家评审组,开展了2020年度“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市级督导评审工作。

2018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要求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通过活动开展,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和健康中国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我市从2018年9月份开始,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卫健委关于“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要求,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并每年开展市级督导评审工作。

2020年度市级评审依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及“评价指南(2019版)”的重点条款,专家组成员采取查阅佐证资料、深入重点科室查看、询问临床医生等方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自评情况逐条进行了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后,专家评审组集中对督导复核情况进行反馈,点评工作亮点,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基层医疗机构改进完善。

本次市级评审线下现场共抽查了16家单位;线上评审了23家单位。各县区卫健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能够理解“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开展活动”促创建,以“活动标准”为抓手,规范医疗机构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科室设置,拓展服务内容,提升医疗质量,加强患者安全管理等。

通过考评发现,潘集区、凤台县、八公山区、谢家集区卫健委等重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通过医共体牵头医院、辖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形式,创造条件推动“活动”开展,层层把关负责,严格“对标”开展机构自查、县区评审。也有个别县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对标”开展机构自查、县区评审;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于存在专业服务能力不足、设施设备落后等问题,在活动开展中存在畏难、被动消极情绪。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遵循“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分级负责、严格标准、全面覆盖、公开公正”的原则,明确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措施;引导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活动,对照标准提升服务能力和改善服务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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