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卫健委认真做好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核查补录工作

发布日期:2019-11-06 10:15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 次    字体:[] [] []

近日,寿县卫健委根据国家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735号)和省卫健委明传电报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医疗机构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核查补录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把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核查补录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紧抓不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提供、谁负责”工作的原则,切实做好护士电子化注册核查补录工作,对护士提交补录的申请材料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与原始人事档案信息一致。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将文件精神嚼透,明确专人负责,对符合条件补录的对象,按照要求准备补录申请材料。

三明确时间节点。各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在上级业务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高质量完成辖区医疗机构护士电子化注册信息审核、报送、补录工作。(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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