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0年10月20日)
发布日期:2020-10-20 16:37 作者:卫生监督一科 阅读:
次 字体:[
大] [
中] [
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淮卫传罚【2020】01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
|
淮南佳乐妇产医院
|
违法行为类型
|
使用过期消毒产品和未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清洁消毒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
|
处罚依据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
|
行政处罚机关
|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