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提醒】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2-05-30 10:39     来源:办公室     阅读: 次    字体:[] [] []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与和舆论环境,从即日起将不定期发布来自全国各地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一)假借销售“保健品”之名实施诈骗

新疆呼图壁县李某、肖某二人合伙经营某生活馆,由李某租赁门面,肖某任店长。起初,二人以免费理疗、赠送鸡蛋、米面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消费,后在销售某保健品时,二人商议邀请“讲师”到其经营的生活馆,借保健品公司的名义开展健康讲座和产品推销会。二人在推销时谎称,以2980元的价格购买3盒保健品,即可获赠某港股100股和保健品公司的原始股200股,并宣称某股票可以随时在其店内兑换现金,公司的原始股待上市后每年可以分红。二人以此种方式骗取14名老年人47000余元。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侦查,该保健品的厂家招商价为每盒300元。

温馨提示:面对形形色色的“保健品”骗局,老年人们要擦亮双眼,提高防范意识。要以理性的心态看待健康,对待生活,树立正确的养老、保健观念,不要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提醒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注意五大非法宣传陷阱:“药到病除”不可信、“健康讲座”为促销、“免费活动”为洗脑、“权威证明”属虚构、“专家义诊”是骗局。老年人要正确认识保健品的作用与功效,切勿盲目购买,购买保健食品一定要注意看清商家相关证照,认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蓝帽子”标志、批准文号及保健功能和适宜人群。

 

(二)借“祛病消灾”之名实施诈骗

贵州省江口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受害人向某报案称:2020419日上午8时许,其从省溪司家中出发去江口县城赶集,在路上遇见一男子,被对方骗至江口县双江街道金澜桥旁的茅草屋后,以烧纸钱除血光之灾的迷信方式骗取人民币11000元。

温馨提示:鬼神之说为迷信,拿钱消灾不可信。在以封建迷信为手段的诈骗案件中,骗子经常以“算命、看相、看风水、看病消灾”等借口,利用人们“破财消灾”的侥幸心理,诈骗钱财,广大群众及老年人要相信科学,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破除迷信思想,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及时与警方联系,留存好证据,切勿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淮南市卫生健康监督管理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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