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2年8月4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淮卫传罚[2022]4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 |
田家庵区曹庵镇曹水社区卫生服务站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 |
处罚依据 |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行政处罚机关 |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