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市2021年度职业放射卫生重点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7 10:33     来源:淮南市职业病防治所     阅读: 次    字体:[] [] []



淮南市职业病防治所2021年度

职业放射卫生重点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为保障2021年度职业、放射卫生执法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根据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和省、市职业、放射卫生执法监督工作重点任务安排,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实际,拟定本计划。

一、执法监督检查任务安排

(一)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2021年度职业、放射卫生双随机任务已在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抽取并发布,全市职业、放射卫生任务单位数共33家,各级任务数:市本级职业卫生1家、放射卫生21家,寿县放射卫生8家,凤台县放射卫生3家,请各级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要求按时完成任务。

(二)省卫生监督所、市卫生健康委安排的各项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统一协调,按照省卫生监督所、市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及时组织,认真落实。

(三)疫情常态化防控监督检查

在重点落实我市防疫指挥部、市卫生健康委交办各项督查、检查等任务基础上,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执法监督检查内容。

(四)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

1.放射诊疗机构。依据淮南市卫健委《转发关于做好全市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20%比例随机抽查,市本级22家,凤台县4家、寿县9家。重点检查放射诊疗机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等。(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一)

2.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按50%比例,抽查1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按30%比例,抽查4家。重点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服务机构100%全覆盖,共检查1家。重点检查管理制度、质量控制、程序、技术服务档案管理等。

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全覆盖,共检查3家。重点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情况;规范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情况;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情况。

5.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煤矿全覆盖检查,其余用人单位根据全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系统数据库,参照其他专业平均12%的比例抽取任务总数,市、县区分别按照15%、84.5%比例随机抽取存在尘毒危害的企业。共抽查63家,各级任务数:市本级10家,寿县23家,凤台县8家,大通区4家,田家庵区1家,谢家集区5家,八公山区5家,潘集区5家,毛集实验区2家。重点检查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监护、职业健康培训及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等情况。(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二)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安排的重点专项执法检查任务。对本所安排的执法检查,要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注重发现问题、突出解决问题,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统筹协调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日常执法监督检查,除疫情防控和专项执法检查任务外,实行综合监督执法检查最少打扰原则,同一年度内对同一相对人计划安排的执法检查不超过 1 次。检查过程中强化服务和指导,避免对相对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三)对国家随机监督检查结果要按时录入业务系统,其他执法检查结果要按照要求录入国家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平台。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处理,并及时公示。

(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教条执法,做到查深、查实、查细,提高执法监督检查效能。

 

附件一:淮南市2021年医疗卫生(职业、放射部分)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附件二:淮南市2021年职业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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