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领取

信件编号: 20200712001 来信时间: 2020-07-12 23:20
信件类型: 咨询求助 姓名: 程****
内容: 你好领导,我已向华联商厦多次反应独生子女费领取问题,我家属在华联商厦上班为什么不发放我的这份独生子女费,给我的答案就是你不是我单位员工,这让我到哪领独生子女费,恳请领导给我指条明路!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时间:2020-07-13 15:1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一方无工作单位,另一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独保费由其所在单位全额发放。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聘用制工作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的计生奖励和补助经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咨询电话:6674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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