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领取
| 信件编号: | 20200712001 | 来信时间: | 2020-07-12 2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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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程**** |
| 内容: | 你好领导,我已向华联商厦多次反应独生子女费领取问题,我家属在华联商厦上班为什么不发放我的这份独生子女费,给我的答案就是你不是我单位员工,这让我到哪领独生子女费,恳请领导给我指条明路!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时间:2020-07-13 15:1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一方无工作单位,另一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独保费由其所在单位全额发放。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聘用制工作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的计生奖励和补助经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咨询电话:6674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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