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科室人员提前到外省报考主治医师(中级职称)问题
信件编号: | 20240927001 | 来信时间: | 2024-09-27 1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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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问题反映 | 姓名: | 方**** |
内容: | 我是新华医院医务工作者,发现科室有人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未满年限,去黑龙江省报考主治医师考试,取得证书后,以主治医师职称坐诊门诊。请问这种操作合规吗,提前去外省报考主治医师考试这一行为对其他医生是否公平,希望得到上级领导的回复。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时间:2024-10-09 10:2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我委高度重视,经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黑龙江省卫生资格考试政策由该省主管部门制定,我省人员如有违规参加黑龙江省考试的情况,可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举报,由属地进行查处。相关情况我委也反馈至新华医院,责令该院进行筛查,按照规定处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取得医师资格,并经注册成为执业医师的,可以按照注册的地点、类别、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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