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员工领取一次性独生子女补贴的咨询
| 信件编号: | 20251023001 | 来信时间: | 2025-10-23 17:54 | 
|---|---|---|---|
| 信件类型: | 咨询求助 | 姓名: | 王**** | 
| 内容: | 请问夫妻双方女方未生育子女,男方与前妻有一子,现女方已退休,可以领取一次性独生子女补贴吗?如果可以领取,领取金额是多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怎样办理,谢谢。 | ||
| 回复单位: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答复时间:2025-10-24 11:16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终身无子女或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职工,退休时按百分之百发给退休金或者给予一次性补助。一次性补助标准,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淮南市的补助标准为6000元。工作人员已联系您了解情况,并告知您相关政策情况。您后期如有疑问,可致电继续咨询:6674882。 | ||
 皖公网安备
            340403020002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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