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市卫健委张传峰解读《淮南市医疗、托育机构使用租住自建房等火灾高风险场所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29 16:31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皖防〔2022〕1号)文件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自建房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和托育机构使用、租住自建房等火灾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全面筑牢火灾防控工作,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起草本实施方案。

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答:进一步深化我市各级医疗机构和托育机构使用、租住自建房等火灾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消防安全形势平稳。依据《全市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等火灾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淮防〔2022〕1号),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自建房较大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卫健系统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全市医疗、托育机构使用租住自建房等火灾高风险场所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淮卫办〔2022〕1号)。

问:工作目标和只要内容?

答:通过短时间集中排查治理,摸清的基本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其次针对关键环节,强化综合治理,总结经验做法,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此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全链条管控工作机制,确保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1、要拆除自建房等火灾高风险场所用易燃材料搭建房屋。

2、要拆除围栏等障碍物,方便逃生和救援。

3、3人以上住所要使用不燃性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完全隔开。

4、设有冷库的要搬离,不得放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5、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者居住超过10人要分散设2个安全住口、两部逃生楼梯。

6、自建房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搬离。

7、门厅等室内不准停放电动车充电,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

8、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问:有什么保障措施?

(一)要召开专题进行分析、研判、组织开展针对性治理。

(二)要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台账,推动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落地见效。

(三)细化实施细则,消除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挂牌督改。

(四)加强常态化巡查检查,统筹推动整治。

(五)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教育。

 问:就下一步工作有什么打算?

(一)高度重视,抓好组织实施,压实责任建立定期考评、督导、调度工作机制,坚决确保治理成效。

(二)制定排查方案,积极开展风险排查,严格落实“一场所一对策”精准治理,同时实施隐患综合治理,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落实综合治理经费保障,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共享、部门会商、联合整治、预防反弹、宣传警示、举报投诉”等全链条管控制度长效机制。

(四)对问题整改不精准、不及时、不到位现象,通过诫勉谈话、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责任倒查,督促责任主体将消防安全职责落到实处。

 

 解读单位:淮南市卫健委

 解读科室:综合治理办公室

 电    话:0554-6674861

 解读人: 张传峰(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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