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卫生健康委疾病应急救助资金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4〕1865号)并制定工作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文件精神,明确救助程序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委医政医管科按照时间通知各医疗机构申报,申报结束后对各医疗机构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汇总上报送到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救助资金拨付后,由委医政医管科根据各医疗机构上报和审核后的金额,提出申请拨付意见,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委财务科,由委财务科报请市财政局审批同意后,按照相关程序将核准的救助患者医疗费用直接拨付至各相关医疗机构。
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各医疗机构共申请应急救助总金额115.9 万,申请人次258人,待审核完成后,即将拨付。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