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卫健委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序号 |
市级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239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240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241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5.《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
242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
243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3.《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
244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3.《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4.《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245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246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
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21号) 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1〕8号) |
247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审(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初审) |
1.《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2.《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 3.《安徽省单采血浆许可工作规范》(皖卫医〔2008〕76号) |
248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
医师执业注册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3.《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4.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医疗机构和医师准入管理的通知》(皖卫医发〔2019〕42号) |
249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
250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
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3.《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
251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
护士执业注册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2.《护士条例》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4.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卫医发〔2019〕142号) 5.《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6.《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252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
医疗广告审查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253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
254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
255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
中医医疗广告审查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3.《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皖政〔2014〕4号) |
256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5.《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
257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5.《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
258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259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乡级政府(按照皖政〔2022〕112号文件有关规定承接实施)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