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6 09:43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市妇计中心、市四院、市中医院、市卫生监督所、委相关科室: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438号)、《转发省卫健委关于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淮卫基层〔202314号)、《安徽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社〔20221174号)等文件要求,经商市财政局社保科,2月中旬我市将对各县区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范围

全市10个县区。具体包括: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

二、绩效评价内容

主要评价在基层开展的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实施情况,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提供情况及成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包括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四部分内容,重点评价年度通知明确的有关工作,其中组织管理10分,项目资金管理20详见附件1,项目执行情况30分,项目运行和绩效管理40分(质控考核每季度10分,前三季度共30分,电子健康档案有效利用与核对清理情况10分),合计100分。

三、绩效评价形式

本次市级评价采取线上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形式,采用线上抽取样本、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每个县区抽取1个乡镇(街道)作为样本,每个样本抽查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个乡镇卫生院或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时间和人员安排

各县区于29日前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市级集中评价时间218日至220日,现场评价抽查部分县区,其他县区采取线上考核(现场评价安排见附件2,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现场评价组由4人组成,基层卫生健康科2人、财务科1人、市疾控中心2人。同时,请市财政局社保科有关人员进行指导。

五、有关要求

一)制定工具表。现场考核指标由相关专业指导机构制定工具表。利用工具表客观、准确记录问题。

二)结果应用。卫生健康委、财政向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局通报评价结果市级评价结果与省级评价结果相结合,作为清算各县区2024年度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的绩效因素,因绩效因素导致资金额度减少的,县区财政应按规定足额补齐。

)遵守八项规定。现场评价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开展工作。

(四)其他要求。集中现场评价项目主要以老慢病为主,其他项目请市疾控中心、妇计中心、中医、卫生监督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全面评价2023年度各项基本公卫项目指标,并于220日前将自评表(见附件3)、自评报告(见附件4)发送至我委基层卫健康科,各县区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的报送时间相同。联系人:田恒丰,电话:0554-6674829,邮箱:3349286597@qq.com

 

附件1.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日程安排

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4.资金绩效管理评价指标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26


附件1

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日程安排

 

县区

考核时间

考核项目

考核组成员

潘集区

218日上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四部分内容,主要评价在基层开展的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实施情况,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情况等。

带队组长:陶福雷(市卫健委副主任);

成员:市卫健委基卫科陶新荣、田恒丰;

专家组成员由市卫健委财务科、市疾控中心组成。

大通区

218日下午

凤台县

219日上午

谢家集区

219日下午

寿县

220日上午

田家庵区

220日下午

 

附件2

XX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地方主管部门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委

实施单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其中:中央补助

 

 

 

省级补助

 

 

 

市级补助

 

 

 

县级补助

 

 

 

 

 

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其中:中央补助

 

 

 

省级补助

 

 

 

市级补助

 

 

 

县级补助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全年

完成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

≥85%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

≥90%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80%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

各市分别填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

各市分别填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90%

 

 

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80%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70%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77%

 

 

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

≥90%

 

 

质量指标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62%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62%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62%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62%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95%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

不断缩小

 

 

可持续影响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不断提高

 

 

满意

度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满意度

较上年提高

 

 

说明

 

 

注:

1.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计算。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80%-60%()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3.资金全年预算数应填写全市全年预算安排的资金,包括中央资金和地方资金;全年执行数应填写全市实际国库支出数,包括中央资金和地方资金,不可填写已拨代支数据。

4.对照各绩效目标表逐一填写,对未达到预期年度指标值的指标要分析说明未完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附件3

XX县区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供参考)

 

卫生健康委:

2023年,在县(区)委、县(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卫生健康委的业务指导下,XX县区卫生健康委进一步……。现将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项目实施主体、覆盖地区、受益人群、主要内容等。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中央和地方下达的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资金预算安排和下达情况。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分配、落实和执行情况,项目资金实际支出进度等。

项目运行和绩效管理情况。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和绩效管理情况;部署和实施202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通知中各项主要任务和要求,统筹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工作的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具体措施落实情况等。包括召开的会议、出台的管理文件、指导促进项目实施的主要方法措施等。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绩效自评的实施方式、方法,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上一年度自评结果的应用方式和与资金挂钩情况。本次自评结果的拟应用方式。

四、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产出分析。2023年度项目实施进度和活动开展,完成的数量、质量和投入产出。

)有效性分析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取得的健康结果和相关效益,与既往相比在服务提供、结果方面取得的进步。

)社会性分析项目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社会公众反映、环境资源影响、可持续影响等。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自评结论

(一)评价结论及下辖地区评价结果或排名(可附表)。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原因。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建议

七、附件

主要数据表、问题列表及说明、相关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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