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淮南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淮南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8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推进健康淮南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安徽建设的实施方案》(皖办发〔2023〕27号)精神,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服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系统连续、管理手段转向更加注重科学化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发展,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25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与沪苏浙相比,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差距明显缩小,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2人,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8.3人,引进培养一批全国知名、长三角知名的临床专家团队,县域内住院率达到85%以上,逐步提升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到2035年,形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与沪苏浙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化,人均预期寿命和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力争达到长三角地区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能力现代化
1、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引育。实施卫生招才引智登峰行动和柔性引才引智云端行动,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医学人才,到2035年全市引进省外(海外)高层次临床专家团队1-2个。加大对基层和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扶持力度。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提升计划”等,夯实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人才支撑。加强多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建立适应疾控体系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完善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全科医学学科建设,打造一批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加强医教协同,优化专业结构,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及继续医学教育制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2、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按国家标准配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构建资源联动、统一质控、信息共享的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高水平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实现应急状态下医疗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人员调集、资源统筹。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明确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人员岗位职责和配备要求,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改善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人员储备、优化人员配置,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数据资源局、市科技局)
3、夯实基层服务网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中医药服务能力,增强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创新乡村医疗卫生人才使用机制。根据人口分布情况和健康服务需求,优化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教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4、突出县级医院县域龙头地位。针对急诊急救和县域主要外转病种,建设一批县级核心专科群,引进培养一批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急诊科、妇产科、儿科、重症医学科、中医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等学科,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诊疗能力。继续推行城市三级甲等医院组团式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到2025年,至少3家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寿县、凤台县人民政府)
5、提高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建设高水平医院,到2035年,在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力争1家市级医院进入全国500强。面向医学前沿技术和健康需求,推进以原始创新为根基的临床研究,推动临床研究成果转化落地。坚持临床研究和临床救治协同,推进科研攻关。鼓励及时引进国内先进医疗新技术新业务新方法用于临床,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支持基于临床价值的医疗技术创新。(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6、建设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争创5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50个以上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鼓励重点专科牵头组建专科专病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在资金、项目和政策等方面重点支持。建立第三方专科评估和重点专科定期考评制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扩大康复和护理等接续性服务供给。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引导支持床位使用率较低的公立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和康复医院,鼓励社会力量规范举办护理院和参与社区医疗护理站建设,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增加康复、护理等机构数量,扩大康复医疗、老年护理、残疾人护理、母婴护理、社区护理、安宁疗护及营养支持等服务供给。深入开展全国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不断健全安宁疗护服务网络,完善安宁疗护服务模式,壮大安宁疗护服务专业队伍,提升安宁疗护服务内涵。(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二)加强分工合作,促进分级诊疗,推进体系整合化
8、健全家庭医生制度。创新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丰富签约内涵,建立健全居民健康和医保基金双“守门人”制度,进一步优化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服务。完善签约服务筹资机制,探索将签约居民的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健全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合理提升有偿签约比例,逐步完善并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差异化政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9、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全覆盖。按照“五包十统一”路径,在城市地区网格化布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市、区政府建立统一协调的医联体管理体制,科学制定举办、运营、监管等各方权责清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区域内就诊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10、建立全省最大的非营利性紧密型城市医疗联合体。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为载体,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有序整合全市优质资源,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疾病谱、医疗资源现状等因素,建立完善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淮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华医院、淮南市中医院、东方医院集团等医联体。通过锐意改革力推规范化管理,在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实现人员合理配置、保障医联体规范运行、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推进技术服务同质化、助力医联体内互联互通以及增强能力合理,树立品牌形象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分级诊疗格局不断完善,打造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共同参与的医联体格局。(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1、探索建立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坚持政府主导、合理规划、优化资源配置,以行政区或街道为服务区域,由三级综合医院牵头,若干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护理机构以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共同组成紧密型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该共同体以健康促进为核心,以强基层为目标,以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为纽带,以财政补助分级分类管理、医疗服务费用分级定价为利益导向,错位配置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推行医院-社康中心一体化运作,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分级诊疗制度,构建院前预防、院中诊疗、院后康复的完整医疗卫生服务链条。以山南新区为试点,山南新区新建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由优质医疗集团托管,建设成功后在全市进行经验推广。(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12、规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落实“两包三单六贯通”改革任务,完善按人头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在有条件的县开展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试点。医共体牵头医院应具备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资质。对医共体充分授权,医共体人力资源、财务、药品耗材采购配送、慢性病管理、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心实体化运行,在编制使用、人员招聘、人事安排、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赋予其更多自主权,推动实行人财物统一集中管理。加强医共体内部和医共体间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完善以医共体为单位的绩效考核,从就医和诊疗秩序、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医疗卫生资源利用、医保基金使用效能等方面考核医共体整体绩效。(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寿县、凤台县人民政府)
13、促进县域医共体服务同质化。定期开展牵头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交互轮岗,开展市县级医院“千医下乡”。统一开展“三基”“三严”考核和医疗质控管理。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实现用药范围、网上采购、集中配送、药款支付、药学服务“五统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厅、市市场监管局,寿县、凤台县人民政府)
14、完善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包干支付。在按人头总额预付基础上,医共体内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或病种分值(DIP)付费等。完善分级诊疗机制,实行政策引导,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县域内住院率和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牵头单位: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寿县、凤台县人民政府)
15、建设数字健康医共体。医共体内建设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中心,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快推进医共体内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医共体牵头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4级以上,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乙等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医保局,寿县、凤台县人民政府)
16、加强防治结合。依托医联体平台,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建立医疗、公共卫生、基层卫生融合发展的防控机制,探索医防融合慢性病一体化管理试点,实现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健康管理有效融合。公立医院设立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等的预防保健科室。探索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参与医联体工作,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片区责任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疗机构双向派驻工作人员。(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17、促进医养结合。鼓励公立医院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等,推进形成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的老年人健康服务网络。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用好医联体平台,开展“互联网+护理”延续服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业务协作机制,积极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健康管理、慢性病诊疗、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老年人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18、发挥中医药重要作用。加快市县中医医院提质升级,加快中西医协同发展,建设市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科室,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床位占比不少于5%。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药(含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处方比例达到60%。推动《淮南子》中医药学术思想挖掘梳理,打造《淮南子》养生品牌。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基层名中医”。全面推广“银针行动”“智慧中药房”经验。(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医保局,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三)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体验,推进服务优质化
19、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对照国家标准,建立高水平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健全三级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推动质量控制以住院为主延伸至门急诊等全流程服务。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全员参与、覆盖临床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环节、重点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开展促进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专项行动。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服务质量数据系统评估、反馈和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点评制度。强化药品供应保障,支持新增或完善药学服务价格项目,健全临床药师制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
20、促进服务连续性。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和工作机制,畅通双向转诊服务。三级医院至少10%的专家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等预留给基层。探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一张床”。建立健全分级诊疗指南和转诊管理服务规范。参保患者经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治疗,下级医疗机构医保报销起付线可抵扣上级医疗机构起付线额度,转入下级医疗机构继续康复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下级医疗机构不再计算医保报销起付线。加强县域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建设,提供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服务。探索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牵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慢性病联合门诊。(牵头单位: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1、提升服务便捷性。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推进以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鼓励区域内医疗机构积极申报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和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打造一批以“345”(智慧服务3级、互联互通4级、电子病历5级)为核心的“智慧型”现代化医院。推动电子健康码与医保电子凭证融合,实现全省看病就医结算“一码通行”,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检查检验集中预约和结果互认共享,建立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和出院服务中心,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完善医疗在线支付。推广线上查询、医药配送等服务。整合打通线上服务终端。推进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授权开放逐步拓展日间诊疗服务,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积极推进新生儿相关证件多证联办,深入推进“出生一件事”。大力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便捷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数据资源局)
22、增强服务舒适性。加快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全面提升老年服务能力。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24号)和《安徽省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实施方案》,完善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规范、技术指南和服务流程,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重点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健全上门服务的医疗安全管理、价格支持政策。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加强医患沟通和相互信任,促进人文关怀,保护患者隐私。落实优质护理要求。健全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制度。健全化解医疗纠纷的长效机制。改善住院病人综合服务。鼓励设立无陪护病房。规范化培训护工职业技能,打造“淮南护工”品牌。(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加强科学管理,压实责任,推进管理精细化
23、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和加强党对医院工作的 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加强民营医院党的建设。进一步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推行总会计师制度,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以健康产出和服务质量为主的绩效考核体系。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进一步理顺高等学校附属医院管理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4、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管理。按省部署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稳妥推进疾控体系改革,优化完善机构职能设置。探索疾控中心实施“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鼓励面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实行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强化绩效考核。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健康淮南建设中专业指导和第三方考核等作用。(牵头单位:市委编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25、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根据就医需求和服务能力,基层合理配置CT/MRI 、彩超、消化内镜、腹腔镜等设备。落实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管理自主权,完善与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事前沟通等机制。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等评价评审体系。基层医疗质量管理纳入医联体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重点考核服务质量数量、运行效率、患者满意度等,强化考核结果共享和运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动力,推进治理科学化
26、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保障责任,落实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经费保障政策。各级政府要按规定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强化对区域医疗中心、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领域的资金保障,加大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27、健全服务购买机制。健全完善医疗服务动态评估调价机制,每年度开展动态调价评估,评估触发后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沪苏浙价格水平保持合理衔接。修订完善现有价格项目规范,促进临床科学合理使用。支持基于临床价值的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对优化重大疾病治疗方案或填补诊疗空白的重大创新项目,开辟绿色通道。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合理增加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已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或病种分值(DIP)付费的地区,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推行实施中医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遴选中医病种,合理确定分值,实施动态调整。推广慢性病管理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探索城乡居民慢性病患者医保基金按人头包干使用机制。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健全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形态丰富、经营诚信规范的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牵头单位:市医保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南监管分局、淮南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8、完善编制和人事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按省部署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和社会化用人控制员额,完善适应公立医院发展需要的机构编制和社会化用人相结合保障模式。推动医联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人员统一招聘和管理。改革公立医院岗位管理制度,优化基层医务人员招聘标准和程序,鼓励校园招聘等多种形式。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县域重点评价服务数量和质量,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牵头单位:市委编办;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29、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自主确定薪酬分配方式。合理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医师待遇。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探索建立相应津贴补贴制度。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落实基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和乡村医生待遇保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30、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在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上,加快推动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平台支撑能力。全面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加快推动人工智能等在医疗卫生领域中的应用,推进面向行业的服务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应用。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加快安全体系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31、强化行风建设与综合监管。完善行风监督员制度,针对医药产品购销和临床使用等重点环节,开展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依法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快医疗医保医药系统信息互通共享,建立统一监管目录,实现监管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强化行业自律,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加强对互联网平台和企业数据行为监管,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数据资源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强化各级党委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的领导责任。市政府将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列入年度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县区要加强体制机制创新,认真落实各项任务。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结合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要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以县区为单位、以整体绩效为重点,建立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监测评价机制。各县区因地制宜加强监测评价。
(三)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改革发展预期,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