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淮南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直有关医疗机构,市妇计中心:
现将《淮南市2024年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25日
2024年淮南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市妇幼工作将以“服务同质化、信息一张网、救治一张床”为目标,在保障妇女儿童生存问题的基础上,提质增效,惠及民生,加快推动全市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建引领妇幼健康事业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能力。强化行业引领,构建党建工作大格局。加强妇幼健康行风建设,妇幼保健机构要做到一把手亲自接访,相关项目和试剂药品公开招标,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塑造行业良好形象。
二、持续巩固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
(一)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为中心,持续巩固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坚持以周调度,月报表,季度工作推进会等形式使孕产妇死亡率稳定在低水平;开展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体系技术评估,5月底前完成全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技术评估工作。持续加强全市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8月底前完成市级评估。
(二)推进第二周期新生儿安全项目。市妇幼保健院试点推广实施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技术,力争到2025年底将该技术推广到辖区内20%的助产机构。推进市妇幼保健院和寿县妇幼保健院试点开展产科亚专科建设和生育友好医院建设。
(三)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行动。推进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工作。完成3.16万人次宫颈癌、0.95万人次乳腺癌免费筛查,推进“两癌”综合防治,开展同质培训,推动落实加快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加强免费避孕药具提供,推进市妇幼保健院和寿县妇幼保健院开展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探索开展妇女保健特色门诊建设,开拓发展盆底保健、月经期保健、乳腺保健等服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儿童健康
(一)继续深入实施儿童行动提升计划。继续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巩固提升建设成果,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区、高新区医院、凤台县人民医院、凤凰医院和寿春镇中心卫生院等5家医疗机构开展创建工作,11月前完成评审挂牌;结合儿童保健工作,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以“远视储备”监测和儿童常见眼病筛查为重点,推进市妇幼保健院和寿县妇幼保健院开展儿童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市妇幼保健院试点开展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推动儿童孤独症应筛尽筛、应治尽治。
(二)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加强儿童营养喂养指导。实施寿县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强化婴幼儿辅食添加指导。实施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推广回应性照护等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的理念和技术。
四、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一)实施《淮南市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7年)》;加强项目质控管理,11月前完成全市孕前优生实验室质控、婚前保健门诊标准化建设“回头看”;将产前筛查高风险人群衔接产前诊断情况纳入考核目标,提高出生缺陷儿确诊率;继续实施民生实事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和随访一体化服务。
(二)统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各县区婚检率达85%以上、孕前优生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5%以上、叶酸服用率达9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81.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98%以上、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达95.5%以上。
(三)加强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网络建设,推进市妇幼保健院产前诊断机构建设。
(四)强化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加快推进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建设,加强苯丙酮尿症患儿诊疗服务及管理工作,启动遗传代谢疾病救助工作;落实市级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中心建设工作。
五、稳步推动信息化建设,严格行业监管
(一)推进“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转会诊功能的应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提高平台使用率和使用范围。
(二)各助产机构严格落实人脸识别相关工作要求,把好身份核验关,确保“人”“证”一致。采用大数据比对等方法,开展日常监测,主动查找异常个案,加强监管,落实《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规范管理。
(三)进一步完善“出生一件事”一网通办工作,以“高效办理一件事”为目标,推进出生医学证明线上办、掌上办,促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系列工作高效办理,加强社会宣传培训。
六、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设施建设
(一)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临床建设为突破口,逐步提升二、三级妇幼保健院数量与临床能力。力争辖区人口30万以上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普遍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辖区人口30万以下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开设门诊。落实“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目标,市妇幼保健院挂牌三级妇幼保健院。
(二)落实《安徽省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试行)》,鼓励各级妇幼保健院提标提质,开展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达标情况调查。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结果应用。
(三)推进中医药在妇幼健康领域的应用,促进妇幼中医药融合发展。探索妇幼保健机构参与县域医共体管理服务有效机制。积极组织参与基层产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人员培训。
七、宣传弘扬妇幼健康文化
(一)深入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文化建设工作方案,宣传推广典型经验,继续开展妇幼健康文化特色单位建设。
(二)扩大妇幼健康相关主题日宣传,开展妇幼健康相关主题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围绕当前普遍关注的健康热点话题和内容,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健康教育,广泛传播科学知识,主动发声解疑释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鼓励全市妇幼保健机构参与国家妇幼保健机构新媒体科普作品监测项目,参与妇幼健康优秀科普作品征集。
八、坚守妇幼健康行业安全底线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稳定风险。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压紧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妇幼保健机构风险隐患排查,及时精准发现并整治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建立专人负责的妇幼健康领域舆情热点监测制度,加强风险预警,及时研判处置,加强正面引导,防范化解社会舆情风险,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保障妇幼健康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