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淮南市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2 10:12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1月8日召开的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根据《安徽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工作指导意见》(皖疫防办[2021] 28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制度,集中开展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知》确定了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工作任务并进行了任务分解。同时,明确了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报备预约、食品封闭运输、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食品存储、涉疫食品处置、人员防护等管理规程培训,指导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符合标准,规范运行。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结合我市实际,由市疫情指挥部草拟了本通知,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经研究,由市疫情指挥部办公室于2021年3月10日已市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

四、工作目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1月8日召开的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根据《安徽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工作指导意见》(皖疫防办[2021] 28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制度,集中开展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

五、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设立监管仓、专仓运行机制、出仓流通措施、专仓保障措施、全程防控防护、部门职责分工。

六、创新举措

一是提出了出入仓工作措施,

二是就各单位职责进行了细致的分工。

七、保障措施

一是各涉及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二是成立了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任务。

八、下步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和专班工作职责,开展好各项工作。对进入我市境内的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还要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空机制综合组下发文件的各项规定,对组织生产经营者开展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实现对“人”的排查、“物”的排查、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四个全覆盖、无遗漏”。

九、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单位:淮南市卫健委

解读科室:办公室

电    话:0554-6674819

解 读 人:方磊(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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