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南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健康淮南,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工作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奋力走出新时代淮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新路。
(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健康淮南建设取得新跃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增效,区域医疗中心高质量运行,疑难重症疾病诊疗水平显著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与沪苏浙差距进一步缩小。将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三甲医院打造为高水平三甲医院;推进寿县人民医院、朝阳医院、阳光新康医院创建三甲综合医院;推进市妇幼保健院、东方肿瘤医院、市中医院、寿县中医院创建三甲专科医院;推进市精神病医院创建三级专科医院;推进凤台县建成1所三级综合医院和1所三级中医院,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建成高效运转的公共卫生体系,中医药振兴发展,县域诊疗新格局基本形成,县域内住院率达85%以上,县域内医保基金支出率随着县域内就诊率的提高不断提升。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机制基本建立。
到2035年,与基本建成现代化美好淮南同步,基本建成健康淮南。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市级高水平医院进入全省一流方阵,公立医院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中医药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基本建成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和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构建医疗中心网络。(1)与国家、省级高水平医院合作,适时申报国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淮南市中医院申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鼓励寿县、凤台县申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2)以市内高水平医院为输出医院,布局建设市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专栏1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 |
1.在肿瘤、心血管、神经、创伤、儿科、消化、精神卫生、中医等重点领域打造高水平医学高地。培养专科系统疾病高层次人才,打造医疗专业人才资源生力军和临床科研成果转化主力军。强化临床研究、科研创新、成果转化、技术辐射和医院管理示范引领,形成覆盖专科系统疾病的学科体系。 2.加快市级医学中心创建,打造市域内疑难危重疾病高水平诊疗平台。培养一批省内知名、市内领先的学科带头人,打造高标准科研平台,促进研究成果转化。 3.输出高水平医院医疗技术,鼓励引进省外高水平医院资源,在人口基数大、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县区,建设市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梯度平移”。 |
(二)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
2.健全高质量发展管理体制。(1)推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 由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由粗放管理转向精细管理, 资源配置由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强化全成本核算、绩效管理和经济运行风险管控,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2)健全以高质量发展指标为核心的医院评价体系和调度机制,完善以健康产出和服务质量为主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考核结果与事业发展补助、临床重点学科建设、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等挂钩的正向激励机制。(3)推进“大病不出市”,对外转患者较多的病种,采取“市外专家请进来、市内专家沉下去”的方式,提升市域内大病诊疗水平。(4)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各级政府要落实投入保障。(5)积极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争创全国示范。(6)完善医疗机构监管和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机制,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营造风清气正行业生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建立高水平学科体系。(1)实施“ 三个一批”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2)针对我市外出就诊患者数量多的学科启动“登峰计划”。(3)建设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儿科、新生儿科等临床专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建设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针对辖区外转率高的病种,加强薄弱专科建设,切实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逐步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开展市级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立项,积极鼓励各级医院加强与长三角高水平医院或高等院校进行合作,开展医学科学研究及创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专栏2 高水平学科体系建设工程 |
1.实施“ 三个一批”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打造一批省内靠前、省内引领的核心专科,一批省内领先、辐射全省的优势专科,一批市域领先、辐射区域的特色专科,“十四五”期间争创省级的不少于2个、省管市建的不少于8个、市县级的不少于80个。 2.针对我市外出就诊患者数量多的学科启动“登峰计划”,力争建设具有国家、省级水平的专科。 3.建设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儿科、新生儿科等临床专科,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建设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针对辖区外转率高的病种,加强薄弱专科建设,切实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逐步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开展市级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立项;积极鼓励各级医院加强与长三角高水平医院或高等院校进行合作,开展医学科学研究及创新。 4.专科(病)诊疗中心建设项目。针对健康危害大、专科联合诊疗要求高的疾病,建设以市级诊疗中心为龙头、区城诊疗中心为骨架的专科(病)诊疗中心,以提升临床诊疗能力为主,提高对重点疾病救治能力,突出专病治疗特色、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
4.强化教育科技人才支撑。(1)加强在淮医学高校专业建设。(2)加强医学科研和平台建设。(3)加快医学科技成果转化。(4)推进“人才强医”工程。实现“ 引进一个人才、带来一个团队、带动一个学科”目标。(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安徽理工大学、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专栏3 教育科技人才支撑工程 |
1.加强在淮医学高校专业建设。鼓励在淮高校增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护理学本科招生计划,特别是精神卫生、儿科、传染病、麻醉科等紧缺专业。鼓励医学院校申报医学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鼓励综合性高校开办医学相关专业。 2.加强医学科研和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建设研究型医院,争创医学领域相关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建立多元化科研经费筹措机制,鼓励医院和相关企业共同设置科研开放平台。支持引进高水平专职科研人员,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3.加快医学科技成果转化。遴选一批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大力支持临床单中心研究、牵头和主要参与发起的多中心研究。发挥大健康研究院引领作用,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主动参与,促进健康产业成果转化。 4.推进“人才强医”工程。更大力度精准对接引进高端专业人才和团队,实现“ 引进一个人才、带来一个团队、带动一个学科”目标。更大力度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突出抓好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国家级重点人才尽快实现“零”的突破,省级重点人才数量持续提升,争取省级以上重点人才数量走在全省前列。实施人才强医,引进和培养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学科带头人。 |
5.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1)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逐步提高人员支出比重,力争使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2)优化内部薪酬结构,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逐步提高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比例。根据不同岗位职责要求,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向临床重点专科、人才短缺专业倾斜,向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倾斜。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的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内外人员薪酬待遇。(3)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探索完善其他负责人年薪制。对公立医院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鼓励对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优化公立医院编制保障。(1)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完善公立医院机构编制和社会化用人相结合保障模式,按省统一部署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周转池编制和社会化用人控制员额。周转池编制重点保障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护理人员,现有社会化用人按规定择优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使用周转池事业编制的人员及时向自建池动态流转。(2)引导公立医院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适度提高专业技术岗位占比。(3)适当放宽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专业人才招聘条件,简化招聘程序。(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构建县域诊疗新格局
7.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质升级。(1)推动DIP支付方式与医保基金包干管理有效衔接。(2)建立完善“五大中心”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寿县作为省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发挥寿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示范作用。(3)实施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4)加强县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5)推进县域医共体医防深度融合。(6)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考核及结果应用,建立正向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专栏4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质升级工程 |
1.推动DIP支付方式与医保基金包干管理有效衔接,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人头总额(含外转病人额度)预付政策,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严禁挪用医共体内医保结余资金。 2.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和管理、财务核算、慢病管理、中医药发展、药品采购配送“五大中心”运行机制。 3.进一步推进寿县作为省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示范点的相关工作,凤台县、潘集区争创省级示范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4.推进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到2027年,全市至少建3所县级三级医院,“县域龙头、城乡纽带”功能定位不断强化。鼓励县域医共体县总医院模式的探索。 5.鼓励上级医院骨干专家有序下沉县域医共体,医务人员多点执业、兼职教学以及在医共体内到下级医疗机构服务获得的报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薪酬总量管理。建立乡镇卫生院中高级职称医师值守门诊服务机制。 6.县中医院“ 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全覆盖,建强县医院中医科,扩大“十病十方”“银针行动”试点。 7.总结推广县域医防融合试点经验,深入推进高血压、糖尿病一体化管理试点。 8.持续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建设。持续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县级医院的对口帮扶。创新医疗集团运营管理模式,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能力建设,建立医院分院一体化管理机制,提高优质医疗资源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让城乡居民享受“家门口检查、大医院诊断”的同质化医疗服务。 |
8.完善基层服务体系。(1)实施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2)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3)加强村卫生室建设。(4)完善以服务结果和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将签约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健全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专栏5 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
1.实施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推进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加强儿科、外科、口腔科、康复科、中医科等特色专科发展,鼓励拓展康复医疗、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服务功能。建立乡村(社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清单。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填平补齐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及检查检验、诊疗救治、急救转诊等设备,推动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及基层名中医培养,力争到2027年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名名中医。 3.加强村卫生室建设,鼓励资源不足的村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新建、改建村卫生室,探索村卫生室“院办院管”。在村医自愿基础上,择优返聘到龄退出村医。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和财力情况,对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在岗村医,适当增加补助。 4.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项目,补齐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创建社区医院。通过向县区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中小型医疗设备,提升服务能力。 |
9.建立县乡人才引留新机制。(1)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按省统一部署,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落实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打造“县级统筹、乡镇所有、县管乡用、以乡带村”的县乡村三级医院“编共体”。(2)探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共同体试点,将专业基地医院延伸至县级三级医院,提供基地医院同质化培训服务。(3)县级医院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紧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乡镇卫生院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采取面试、直接考察方式;统一笔试的,根据应聘人员数量、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4)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统筹平衡乡镇卫生院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关系,提高人才配套政策吸引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建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并在绩效工资中单列,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5)对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15年或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聘用条件下,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逐步将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提升计划”。(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
(四)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10.完善医保政策。(1)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完善医保制度设计,统一医保报销待遇,合理拉开不同层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合理确定职工医保省外住院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2)选择部分省外三级甲等公立医院作为工作生活在我市的参保人员省外就医合作医院,引导参保群众有序外转。(3)选择部分外转率高、当地能治疗的病种,在省内异地就医实行基本医保“同病同保障”试点。(4)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探索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 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1.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1)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设置价格调整启动条件。(2)开展价格动态调整评估工作,符合条件的及时调价,对价格偏低的技术劳务类项目可优先纳入动态调整范围。(3)优化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流程,加快新增项目审核进度,支持基于临床价值的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对优化重大疾病方案或填补诊疗空白的重大创新项目,开辟绿色通道。(4)建立健全依托互联网+医疗开展的“上门服务”收费政策。(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2.深入推进药品耗材集采改革。(1)落实国家、省、联盟集采结果,到2025年,全市落实集采药品通用名数超过500 个。(2)畅通国家和省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进入医院渠道,推动中选产品合理优先使用。(3)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激励政策,对集中带量采购节约的医保资金,按不高于结余测算基数50%的比例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4)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3.强化药品保供与应急储备。(1)建立完善短缺药品协同监测机制,做好分级分类应对处置。(2)落实短缺药品直接挂网采购政策,对于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和短缺药品清单中的药品,允许医疗机构自主备案采购。(3)建立健全应急药品、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4)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以医共体为单位统一用药范围、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药款支付、统一药学服务。推动电子处方流动,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长期处方服务。到2025年,智慧中心药房、智慧中药房实现县域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纵深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1)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在病种分组、综合系数设立上考虑医疗机构等级、重点学科等因素。(2)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中医康复医疗、安宁疗护等可按床日付费。(3)推广慢病管理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探索城乡居民慢病患者医保基金按人头包干使用机制。(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协同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5.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体系。(1)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2)创新医防协同机制。(3)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4)健全重大疫情防治体系。(5)建立紧密型的医教融合,促进和提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防病控病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专栏6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程 |
1.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以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以医疗机构为依托,以基层医疗机构为网底,构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2.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协作,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 3.建立健全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 系。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网络,提高重大疫情监测预警、流调溯源和应急处置能力。 4.健全重大疫情防治体系。加快推进“1+1+5+N”全省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健全覆盖省市县乡的四级院前急救网络,打造城市15分钟和农村30分钟急救圈。 5.推进医教融合,提升疾病防控能力。支持安理大公共卫生学院与市卫生健康委共建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促进公共卫生体系建立。 |
16.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1)实施市中医药科技攻关专项。(2)加快中医重点项目建设。(3)实施中医药人才培育行动。(4)实施中医药产业发展“十大行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专栏7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程 |
1.实施市中医药科技攻关专项,力争到2027年推出1项以上标志性成果。 2.加快中医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公立中医院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市中医院达到三级中医院服务能力。创建1个省级中医医疗中心,加强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打造一批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科室。加快中西医协同发展,建设一批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 3.实施中医药人才培育行动,到2027年,重点培育5名省级名中医,20名徽乡名中医,创建2个以上名中医(名中药师)和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 4.实施中医药产业发展“十大行动”。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养生产业发展,努力打造“淮南子”中医药健康品牌。 |
17.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1)推动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建设。争创1—2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省级示范。(2)建立牵头医院和协作单位专家下沉机制,开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医工作室”,普通门诊逐步向社区转移,逐步减少牵头医院一、二级手术比例和普通门诊量占比,探索城市医疗集团“一张床”,建立畅通的双向转诊机制。(3)有序推进市级专科医联体(联盟)建设,支持高水平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基础上适度发展多院区,实行管理一体化、行政扁平化、服务同质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统筹推动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各地要结合实际,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二)强化政府责任。各县区要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健康指标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建立政府部门医改任务清单和目标考核清单,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指标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各级政府健康指数体系,定期发布政府健康指数指标和排名。积极开展综合医改省级示范区建设。
(三)强化督导评估。开展跟踪指导与监测评价,定期发布各项医改监测指标,将评价结果运用到医改政策制定、执行、督查全过程。对改革成效明显的地区或部门予以表扬激励。对落实 不到位和改革滞后的地区或部门,及时督促提醒或约谈通报。
(四)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改革预期。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和改革经验,凝聚改革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医改、支持医改、参与医改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