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第二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消毒机项目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淮南市第二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消毒机项目,项目编号:HNEY-2023-011,原招标文件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3条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修改为:投标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因未及时查看此答疑澄清文件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原开标时间与地点不变!
淮南市第二人民医院
安徽鑫六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