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台县人民医院变更登记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2-04 15:00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 次    字体:[] [] []

法人名称:

凤台县人民医院

申请许可事项:

医疗机构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的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安徽省医疗机构许可工作规范(试行)》。 

行政许可决定的内容:

 同意凤台县人民医院增加全科医疗科、疼痛科、胸外科专业、整形外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呼吸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新生儿专业、皮肤病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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