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名称:
淮南东方医院集团广济医院
申请许可事项:
医疗机构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的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安徽省医疗机构许可工作规范(试行)》、《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
行政许可决定的内容:
同意淮南东方医院集团广济医院血液透析机由27台增加至33台;同意增加普通外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