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晟康血液透析中心变更登记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29 15:06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 次    字体:[] [] []

法人名称:

寿县晟康血液透析中心     

申请许可事项:

医疗机构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的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安徽省医疗机构许可工作规范(试行)》。 

行政许可决定的内容:

同意寿县晟康血液透析中心血液透析机39台增加至49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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