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管理局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卫函〔2024〕43号)要求,为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再提升,2024年9月6日—14日,12月18日-19日,我委抽调市级专家对辖区内的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创建评审工作。经市级专家组评审,初步拟定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为“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和社区医院。现公示如下:
一、“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
1.大通区:孔店乡中心卫生院
2.田家庵区:史院乡卫生院、曹庵镇卫生院、安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谢家集区:唐山镇卫生院、孤堆回族乡卫生院
4.八公山区:新庄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凤台县:凤凰镇卫生院、杨村镇卫生院、顾桥镇卫生院
6. 寿县:隐贤镇卫生院
二、社区医院
1.田家庵区:公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高新区:三和镇中心卫生院
公示期从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向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科反映。
联系电话:0554-6674829。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