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精神病医院(淮南市第四人民院)拟增加执业地址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0-31 17:35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 次    字体:[] [] []

申请人名称:

淮南市精神病医院(淮南市第四人民院)

申请许可事项:

增加执业地址

行政许可的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行政许可决定的内容:

同意增加执业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高新区三和镇岭南村民裕大街北侧、青铜大道西侧。所有制形式:全民;医疗机构类别:二级精神病医院;经营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服务对象:社会;床位(牙椅):420张(0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宋慧;

设置诊疗科目: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精神康复专业;社区防治专业;临床心理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医疗机构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变。

如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具体意见和理由,并备注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54-6664107。本公示在上述地址同期公示。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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