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25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谁
管理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
单位名称 |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组织保障 |
责任(分管)领导:尹廷伟 责任(牵头)科室:综合监督与规划法规科 负责人: 赵允龙 联系方式: 6674883 |
|
|
普法对象 |
机关全体人员、委属各单位、各医疗机构和其他执法、管理、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 |
|
|
共性普法 内 容 |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基本法律、党内法规等。 |
|
|
个性普法 内 容 |
普及法律名称 |
责任科室 |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机关党委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综合监督与规划法规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管理所)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
医政药政科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安徽省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传染病防控与免疫规划科、市疾控中心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
科技教育科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 |
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科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人口家庭科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中医药发展服务管理科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
妇幼科、市妇幼保健院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
保健办公室(健康产业促进科)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
市中心血站 |
|
|
《淮南市爱国卫生条例》 |
爱国卫生办公室(宣传教育科)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
第四人民医院 |
|
|
普法阵地 |
市卫健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本地区报纸,各单位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横幅、展板、传单,本地新媒体平台 |
|
|
重要节点活动及普法计划 |
具体内容 |
完成时限 |
|
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学习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 |
全年不少于2次,12月底前完成 |
|
|
利用3·8”国际劳动妇女节活动契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法律法规宣传 |
3月8日前 |
|
|
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通过卫生健康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开展医师执业、医疗机构管理和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律宣传 |
3月15日前 |
|
|
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
4月15日前 |
|
|
在“世界献血日”开展《献血法》《安徽省实施<献血法》办法》宣传。 |
6月14日前 |
|
|
全国敬老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宣传 |
10月底前 |
|
|
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广泛开展宪法宣传 |
12月中旬前 |
|
|
民法典宣传 |
12月底前 |
|
注:填写说明请参照往年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