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残疾评定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23 13:09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 次    字体:[] [] []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残疾人证,便于广大市民了解我市经省残联认定的残疾评定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信息,现将我市残疾评定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根据《关于确认安徽省残疾评定指定机构的通知》(皖残联〔2018〕73号)及省残联《关于确认2022年安徽省残疾评定指定机构的通知》(皖残联〔2022〕65号)等文件精神,经省残联认定,我市以下18家医疗机构为残疾评定定点机构。申请人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按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要求,到相应定点机构进行残疾评定。

一、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医院

鉴定类别

1

安徽理工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多重残疾

2

新华医院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多重残疾

3

东方总院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多重残疾

4

朝阳医院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多重残疾

5

新康医院

肢体、视力、听力

6

市二院

肢体、视力、听力

7

市四院

精神、智力

8

市五院

肢体、视力、听力

9

寿县人民医院

肢体、视力、听力

10

寿县中医院

肢体、视力、听力

11

凤台县人民医院

肢体、视力、听力

12

凤台县中医院

肢体、视力

13

毛集区人民医院

肢体、视力、听力

14

凤凰医院

肢体、视力、听力

15

北方医院

肢体、视力、听力

16

东方医院集团肿瘤医院

肢体、视力、听力

17

寿县精神病医院

精神、智力类疾病

18

凤台龙华精神病医院

精神、智力

 

二、温馨提示

1. 申请人办理残疾人证,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近期免冠照片、医疗记录等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乡街残联或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2. 残疾类别和等级须由上述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国家标准作出评定结论。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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