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5年3月10日)
案由 |
寿县安康医院使用未经批准的血液透析机开展诊疗活动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淮卫医罚[2025]21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 |
寿县安康医院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整 |
处罚依据 |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
行政处罚机关 |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