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5年12月19日)

发布日期:2025-12-24 11:17    作者:监督二科     来源: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阅读: 次    字体:[] [] []

案由

山南新区朱永内科诊所未制定并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淮卫医罚[2025]44

行政处罚当事人

山南新区朱永内科诊所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机关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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