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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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淮南孙氏口腔门诊有限责任公司未将牙科探针等损伤性废物置于专用容器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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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淮卫传罚[202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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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 |
淮南孙氏口腔门诊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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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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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人民币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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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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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机关 |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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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4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