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6年10月9日)

发布日期:2026-10-09 11:17    作者:综合监督科     来源: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案由

淮南新华医疗集团新华医院使用25名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临床类别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淮卫医罚〔2026〕33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

淮南新华医疗集团新华医院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十三条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13万元;

处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

行政处罚机关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9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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