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6年10月21日)

发布日期:2026-10-21 16:38    作者:医传科     来源: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案由

淮南阳光新康医院未及时运送医疗物废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淮卫传罚[2026]6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

淮南阳光新康医院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机关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10月2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