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开展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每季度在政府网站上公示检测结果,并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应急性水质检测工作。
根据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要求,对食品中化学物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食品中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进行监测,在检测中发现有超标或检出率较高的食品及时撰写专题报告,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及市食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