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3年11月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淮卫医罚[2023]11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 |
淮南博士医院 |
违法行为类型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工作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壹万五千元整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行政处罚机关 |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