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3年12月11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淮卫医罚[2023]15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 |
淮南安康门诊部 |
违法行为类型 |
淮南安康门诊部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30000元 |
处罚依据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
行政处罚机关 |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