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4年5月30日)
案由 |
淮南市大通区仁泰综合门诊部未及时运送医疗废物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淮卫传罚[2024]5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 |
淮南市大通区仁泰综合门诊部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处罚依据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六)项 |
行政处罚机关 |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