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4年5月30日)

发布日期:2024-05-30 16:31     来源:卫生监督二科     阅读: 次    字体:[] [] []

        案由

淮南市大通区大通街道居北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过期84消毒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淮卫传罚[2024]7

行政处罚当事人

淮南市大通区大通街道居北社区卫生服务站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

处罚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行政处罚机关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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