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4年11月14日)
案由 |
山南新区百莲凯科技美容养生馆从业人员未获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服务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淮卫公罚〔2024〕2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 |
山南新区百莲凯科技美容养生馆 |
违法行为类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壹仟元 |
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行政处罚机关 |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