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4年7月1日)

发布日期:2024-07-01 11:22     来源:卫生监督一科     阅读: 次    字体:[] [] []

案由

八公山区八公山镇蔡岗村卫生室未及时收集、运送医疗废物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淮卫传罚[2024]10

行政处罚当事人

八公山区八公山镇蔡岗村卫生室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行政处罚机关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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