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4年7月24日)

发布日期:2024-07-24 16:51     来源:卫生监督一科     阅读: 次    字体:[] [] []

案由

孙建峰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淮卫传罚[2024]16

行政处罚当事人

孙建峰诊所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贰千元

处罚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机关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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