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4年8月22日)
案由 |
凤台县城河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淮卫医罚[2024]28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 |
凤台县城河医院 |
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万伍千元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行政处罚机关 |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