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4年9月10日)
案由 |
公园街道淮河新城社区湖滨路卫生服务站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淮卫医罚[2024]49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 |
公园街道淮河新城社区湖滨路卫生服务站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20000;没收违法所得30元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行政处罚机关 |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