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淮南华健医院行政处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26 15:50     来源:淮南市职业病防治所     阅读: 次    字体:[]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淮卫放罚字[2021]2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         淮南华健医院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

处罚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

                   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未办理诊疗科目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的;”

行政处罚机关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7月20日

结案日期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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