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继续开展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所继续对全市放射诊疗机构开展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放射诊疗许可情况,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和个人剂量监测情况,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定期检测情况等。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不少放射诊疗机构在放射诊疗许可校验、放射防护和设备性能检测方面存在问题。针对监督检查时发现的问题,我所对凤台县人民医院、淮南市八公山区八公山镇卫生院、淮南新华医疗集团新华医院、淮南东方医院集团广济医院等几家医疗机构给予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责令限期改正。我所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规范我市放射诊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