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卫健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9〕43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 2019年 1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jw.huain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网站和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淮南市洞山中路16 号,电话:0554-6674667,邮编:232000)。
一、总体情况
2019 年,市卫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发〔2019〕14 号决策部署,一年来,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帮助下,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主线,聚焦解读回应和决策预公开等关键环节,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制度规范,全委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年本委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近 11613个,网站总访问量 622275次。
(一)主动公开
编制机构职能目录,主要职责、二级机构设置、负责人姓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邮政编码、单位邮箱等信息。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发文流程,实行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
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做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依申请公开
2029年,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发布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保密审查制度,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
市卫生健康坚持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委门户网站开设了机构设置、时事要闻、政策解读、政府采购、等栏目,并在网站明显位置设置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基层动态、咨询投诉等内容;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和监督反馈。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负总责,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委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按照局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本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的组织实施,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线上线下"信息公开申请方式和申请渠道,加强上下级、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和答复形式规范性,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19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件,我委全年无信息公开举证、复议和诉讼等情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0 |
1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 |
-1 |
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 |
2 |
8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28万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 组织 |
法律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 办 理 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 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 果纠 正 |
其 他结 果 |
尚 未审 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 结 |
总计 |
结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他结 果 |
尚未审 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 年,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亟待加强;二是公开广度深度不够;三是政策制定落实不到位; 四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单一;五是热点收集回应不及时等。
2020 年,本委将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始终坚持需求导向,强化标准引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实现重点突破;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形成品牌特色,全力推进厅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学习条例促改。进一步加强学习新《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委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制定的公开目录规范,合理、规范、及时的发布政务公开信息。
二是规范程序提质。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进一步对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进行认真梳理,规范和细化政务公开工作
的内容、形式,明确各处室局政务公开职责,对政务公开的
流程、公开范围和渠道进行规范。
三是丰富形式增效。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和途径,注重因厅制宜,灵活多样,争取多采取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探索微视频、微动漫等方式提高公开内容质量和可读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