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卫健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1:22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卫健委门户网站(http://wjw.hua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卫健委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淮南市洞山中路16号,电话:0554-6674667,邮编:23200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卫生健康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

根据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严格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通过政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截至202212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0条。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和公开工作。对于已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并配备相关解读,2022年共发布各类政策解读14条。

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做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传染病疫情及防控政府信息630条。

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具体工作流程,优化依申请公开平台。2022年,我委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9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全部办结。2022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发布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保密审查制度,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如下:本年度发件数2件,本年度废止数2 件,现行有效件数15件。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2022年,新增了现有和废止规范性文件、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稳经济和市场主体纾困等专栏,进一步优化调整了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按照省、市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结合本领域实际,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政务公开测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整改,及时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业务指导培训会,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全年未发生信息发布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解读质量有待提升,专题个性化内容较少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规范性文件发布管理严格要求,对准备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同时进一步规范内容发布格式。同时根据各类事项公开内容的要求,严格按照要素及时更新各类结果信息,确保内容格式规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把控,在内容上更加侧重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信息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卫办秘〔2020285号)文件要求,淮南市卫健委对照公开标准指引,积极公开各类信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淮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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